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做好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抓好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做好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 关于做好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2016年9月14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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