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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4-00403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4-04-23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  号: 豫环审〔2014〕13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扶沟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3年11月,省环境保护厅在郑州市组织召开了《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查会。根据审查小组(名单附后)的审查结论和周口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周环审〔2014〕20号),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经省环保厅组织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豫环审〔2011〕43号)。在集聚区建设过程中,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沿原规划东北边界、西北部边界适度拓展,新增规划面积5.6平方公里,调整后集聚区总用地规模14.3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仍为棉纺织服装业和机械制造业。

    二、《报告书》对原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性评价,分析了原规划及实施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并强化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同时,《报告书》从规划选址、主导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和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等方面分析了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估。《报告书》采用的基础数据翔实,评价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可行,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合理,可作为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修改以及今后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三、总体上分析,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与《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扶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要求和发展方向基本一致。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的基础上,扶沟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敏感性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调整发展规划。

    (一)合理用地布局

    进一步加强与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保证各规划的一致性;优化用地布局,在开发过程中不应随意改变各用地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并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充分考虑各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问题,减小各功能区之间的不利影响。现有与产业规划用地布局不相符的企业,限制其扩大生产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工业区、生活居住区之间及仓储物流区周边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减小各功能区之间的不利影响。加强公路、铁路、河流两侧的绿化、隔离。在区内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二)优化产业结构

    入驻项目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能够延长集聚区产业链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符合集聚区功能定位的项目入驻;禁止废气排放量大、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入驻。

    (三)尽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及中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完善配套污水管网,确保入区企业外排废水全部经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入园企业均不得单独设置废水排放口。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减少废水排放对控制断面的影响。集聚区应实施集中供热、供气,集聚区内已有及新建项目不得自建锅炉,逐步关闭区内已建锅炉,鼓励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废回收或综合利用,外排固废应统一运至专用处置场安全处置,严禁企业随意弃置;设置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收集系统,生活垃圾统一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要做到安全处置,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采取集中供热、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抓紧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尽快实现集聚区集中供水,逐步关停企业自备水井。定期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建立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

    加快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立企业、产业集聚区区和周边水系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防止对水环境造成危害;加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园内企业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应根据园区自身特点,制定园区级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结合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注重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落实规划和《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建设方案。在园区边界、集聚区各组团之间、园区道路两侧应适当建设绿化(隔离)带,将集聚区建设对集聚区周边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七)妥善安置搬迁居民

    根据规划实施的进度,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对居民及时拆迁,妥善安置。当地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和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加强拆迁居民的培训,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注意加强搬迁居民的就业、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建设,保证其生活基本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五、加强集聚区环境监督管理,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编制并实施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入区项目建设。建立环境管理(含监测)资料档案,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及培训,实施环境保护动态化管理。

    六、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实施及开发建设中,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管理。

    七、建议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尽快按照本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在规划实施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开发与建设;适时进行阶段性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对以后的规划开发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对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豫环审〔2011〕43号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2014年4月16日

附  件

 

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职务/职称

王  婷

副主任科员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牛晓华

副处长

河南省发改委

许  宁

主任科员

河南省住建厅

赵文杰

经济师

周口市国土局

王  彤

科  长

周口市环保局

郑德湘

高  工

河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蒋九华

高级咨询师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洪  源

高  工

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

李德功

高  工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  洁

高  工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周口市环保局,扶沟县环保局,郑州大学环境政策规划评价研究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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