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 自然生态保护
索 引 号: 分类: 组织机构信息\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2-06-11
名  称: 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文  号: 有 效 性: 生效

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1982年经省政府批准在国有济源愚公林场、漭河林场、邵原林场、黄楝树林场的基础上建立了济源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在原济源县太行山集体林区建立太行山禁猎禁伐区。1991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了沁阳白松岭自然保护区,1994年辉县市政府建立了石门沟县级自然保护区。1998年国务院批准在以上四个保护区和国有修武林场、焦作市林场的部分林区的基础上,合并成立了"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函([1998]68号),总面积56600公顷,以猕猴、金钱豹等野生动物为主要保护对象。
  该保护区位于河南省北部济源、沁阳、修武和辉县四县(市)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2°02′-112°52′,北纬34°54′-35°16′。区内维管束植物163科、734属、1689种,其中二级国家保护植物3种,三级国家保护植物10种;共有陆生脊椎动物201种,其中两栖类4科、8种,爬行类8科、19种,鸟类39科、140种,兽类17科、34种。全区共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32种,其中一级保护5种,二级保护27种。区域内猕猴是亚洲分布的最北界,是华北地区唯一残留的灵长类动物。2002年国家林业局以林计发[2002]121号文,批准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822万元(国家投资411万元,地方配套411万元)。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
公开征集涉
企生态环境
行政执法
问题线索的
公告
关闭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