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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大气环境处发布时间:2025-06-16 15:51打印页面

  (DB41/2806-2025 2025-07-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铅、锌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适用于附属铅、锌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附件: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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