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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72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4-07-0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光伏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24〕5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光伏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光伏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光伏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经厅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如有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  河南省光伏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pdf

  2024年7月4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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