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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4年5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发布时间:2024-06-18 15:50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4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月排名情况

  2024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济源示范区、安阳。

  2024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商丘、焦作、开封。

  (二)省辖市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4年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安阳、济源示范区。

  2024年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濮阳、开封、商丘。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2024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信阳罗山县、三门峡义马市、新乡获嘉县、南阳官庄工区、南阳唐河县、洛阳汝阳县、驻马店泌阳县、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石龙区、洛阳偃师区。

  2024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商丘梁园区、商丘永城市、焦作孟州市、郑州上街区、濮阳台前县、开封祥符区、许昌长葛市、鹤壁淇县、濮阳范县、周口商水县。

  (二)县(市、区)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4年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示范区、洛阳伊川县、洛阳偃师区、信阳浉河区、许昌禹州市、三门峡义马市、南阳淅川县、鹤壁淇滨区、平顶山石龙区。

  2024年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商丘梁园区、周口扶沟县、南阳官庄工区、新乡延津县、濮阳范县、周口商水县、开封尉氏县、驻马店确山县、安阳安阳县、南阳邓州市。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4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商丘梁园区、商丘永城市、郑州上街区、濮阳台前县、许昌长葛市。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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