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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全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河南省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全省PM2.5浓度45.3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目标(48.5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48.1天(68.0%),超额完成国家目标(242.4天)5.7天;PM10、PM2.5和综合指数三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国第一,优良天数改善幅度居全国第六;4-9月份首次连续6个月PM2.5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全省17个县PM2.5浓度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因臭氧导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大幅减少,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主要做法如下:
(一)积极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印发《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3年本)》等系列规划和方案,累计淘汰落后煤电机组近600万千瓦,推动城市建成区158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淘汰4.3米及以下的焦炉等落后产能1600余台(套),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黑加油站”、“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平原地区散煤”四个动态清零,在全国率先实施烟叶烤房电代煤、食用菌生产企业“双改”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有力推进结构污染减排。
(二)突出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印发了《河南省钢铁行业“十四五”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河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转型发展指导意见》《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污染物治理设施、无组织管控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强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及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推动全省2.1万家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全国率先完成284座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全省3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钢铁、水泥行业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VOCs企业源头替代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大幅降低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提升清洁运输水平。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项目建设,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水平,加大货运新能源车辆推广,推进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扎实推进重点路段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四)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在全省全域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充分利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监控,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更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依规整治禁燃区内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的行为,严防严控散煤复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河南省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行动方案》指导帮扶企业全面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加强预测预报和研判分析,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强化区域联合应对,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综合采取远程监控、入企监督指导、污染高值预警、实地监测溯源、综合分析应对等方式,全面提升臭氧污染及重污染天气协同管控实效。
(六)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累计建成100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251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1802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对4600余家重点企业实施在线监控,131个县(市)和95%的乡镇建设了“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建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测监控信息网络,全面实现了“人在做、天在看”的生态环境信息化监控能力。坚持依法监管,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监控数据造假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明确目标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高的标准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抓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业污染治理减排、移动源污染控制、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科技支撑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实现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提升进位,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抓好重点任务。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切实抓好攻坚行动。一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开展传统产业集群专项整治,加快煤电结构优化调整,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二是工业污染治理减排行动。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工业炉窑和锅炉深度治理,推进化工园区升级改造,开展低效失效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是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行动。加强重点用车单位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四是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深化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开展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试点。五是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效,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限时清除高值热点。六是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实现乡镇站六因子监测全覆盖,持续推进交通主干道和工业园区自动监测站建设,强化污染源监控能力,严格执法监督帮扶。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重点治理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奖优罚劣。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机制、严格督导考核,汇聚治污合力,落实各项攻坚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邰帅
联系电话:0371-6630935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