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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45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4-06-13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10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2号建议的答复

杜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南阳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开发布《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我省郑州、洛阳、许昌、三门峡、南阳和兰考县等“5+1”地区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2023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25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印发了《河南省 “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对“十四五”时期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23年4月,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9号),5月召开首次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11月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补充完善工作机制。

  《河南省 “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要加大支持力度,省直有关部门组织调配技术力量,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加强对各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区政府要研究完善政策体系,在财政、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在《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明确省财政部门要推动建立激励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无废城市”激励机制建设、推动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激励机制、推动落实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推进“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强化财税政策支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绿色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健全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培育第三方市场。

  二、政策资金支持情况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3年,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统筹生态环保、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专项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其中: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32个秸秆资源量较大的县(市、区)为重点实施区域,推进秸秆科学规范还田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聚焦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方向,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20万亩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40万亩,引导农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回收企业等实施主体,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示范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安排“无废城市”宣传暨“无废城市细胞”培育实践基地建设经费47.4万元。

  (二)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长期以来,国家不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政策扶持,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对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三)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为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生态保护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省财政厅于2019年11月设立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基金围绕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激发市场绿色投资动力,重点支持河南省内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等领域的项目。截至2024年2月底,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累计到位37.54亿元,累计投资项目6个,直接投资项目达到23.7亿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将南阳市等国家级“无废城市”作为我省“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支持,示范带动其他地区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省财政部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支持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的鼓励性政策,用好省级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落实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等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指导南阳市做好基金对接服务保障工作,谋划项目,助力南阳“无废城市”建设。

  2024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66309376  15516913633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南阳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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