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机构分类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42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4-06-13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973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8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97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构建美丽河南基础支撑》的提案收悉,贵单位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无废城市”为抓手,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循环利用工作,有效提升了固体废物整治水平,“无废城市”作为一种新型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得到认同,“无废”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1月,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25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印发了《河南省 “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对“十四五”时期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推进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2023年4月,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9号),5月召开首次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协同推进全省“无废城市”建设。三是建立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3年11月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补充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5+1”地区及全省各地“无废城市”建设。在《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细化26个省直部门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职责,将无废理念渗透到各单位工作实际中。四是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宣传。将“强化公众参与”列入省级“无废城市”工作方案保障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度。利用“国际无废日”广泛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活动,通过河南日报、省厅官网、“河南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布近100篇新闻报道,利用图片和事例等方式向全社会宣传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无废理念深入人心。五是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3月,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无废城市”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5+1”以外的省辖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二)推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配合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制订形成《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3年1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要求,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对禁限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起草形成《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于2023年12月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明确将11个品类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禁限管理。《规定》和《名录》的出台,为全省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保障。二是修订《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初步形成《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共6章65条,相较于现行《条例》修改42条,新增23条,删除29条。《条例(修订草案)》主要包括总则、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是现行法律法规的配套补充。

  (三)构建科学高效工作体系。在农业农村领域,秸秆、畜禽粪污、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具有分散性、随机性、广泛性,“构建科学高效工作体系”还有待进一步从探索层面进行深化。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启动了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以期将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表径流拦截、渔业尾水处理等分散事项进行整合,着力研究解决分行业干效率不高的问题。我省也积极研究探索地力加油站建设模式,以期进一步降低人畜粪尿、秸秆等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的成本,推动农业农村可再生资源优势互补、相互配伍,持续提升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水平。

  (四)用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生态环境统计年报等平台,可以实现固体废物的智慧管理,为“无废城市”智慧管理提供服务。特别是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使用国家固废系统及其APP等实时记录转移轨迹,确保危险废物的转移全流程监管。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构建全国“一张网”,强化对接与应用。加快构建以国家固废系统为主体、地方自建系统为补充的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一张网”,实现了国家固废系统面向全国实现统筹监管,逐步实现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回收与综合处理全过程监督,为不同层级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五)强化区域协同与统筹推进体系。充分考虑区域统筹协同,与重庆、湖南等省份签订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协议,优化转移审批办理,节省转移工作时限。发布了《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向全社会公布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确保各区域固废利用处置能力整体平衡,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六)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完善政策法规。我省先后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清单》《河南省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认定评估细则》等相关文件,全力推动我省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全省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平均覆盖率达到94.11%,覆盖居民用户728万余户;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4728辆,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72座,焚烧处理能力7.15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42座,处理能力3324吨/日,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三是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截至2023年底,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44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年处置能力4600万吨,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 70%以上。

  (七)着力推进绿色生活创建。一是推进绿色社区创建。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全力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2023年绿色社区创建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达到63%以上。二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印发了《河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明确;抓好《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落实,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15亿平方米;培育星级绿色建筑,引导开展标识申报,完成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2个,培育三星级绿色建筑3个。

  (八)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一是对全省21个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立整改台账,督促相关城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20个,整改率达95.24%。二是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研究印发了《河南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全省城镇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2021年以来新建扩建污泥处置项目11个,新增处理能力约3030吨/日。三是研究印发了《河南省中央环保督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整改专项方案》,指导各地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二次污染”。2023年省辖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已达95%以上。

  (九)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档升级。一是抓好《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在兰考召开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观摩会,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推广我省先进的经验做法。2023年,创建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10个、示范乡镇50个。二是持续完善收运体系。重点督导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淮河流域、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清理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台账,补强弱项,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围绕以下几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一是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计划除“5+1”地区外,推进11个省辖市和3个省辖市下辖的4个县(市、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形成“5+1”和“11+4”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格局。二是建立“124”“无废城市”工作调度机制。即每年组织召开1次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工作总结,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不断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地“无废城市”的对接,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无废”生活系列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动漫、举办外场宣传、组织参观特色“无废企业”等形式,持续提升社会公众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度。四是以农业强省建设为引领,积极倡导农业农村废弃物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处理、信息等方方面面的优势整合或互补,推动互惠互利的合作伙伴管理模式创新。以养分合理处置技术推广为契机,坚持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积极探索地力加油站建设路径,不断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形成,构建以“无废”为特色的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无废城市建设做出新贡献。五是编制《河南省“无废城市”无废指数评分细则》,对无废城市建设效果进行评定。以激励先进,指导后进为导向,突出工业、农业、生活、建筑、危险废物等指标,综合考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示范创建、保障支撑、监管执法等,高效推进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六是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继续开展《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人大立法调研,推进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写入《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七是以大宗固废为重点加强一般固废管理。分步分类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查清有关类别固废历史堆存量的基础上,配合生态环境部分类研究制定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压实固废产生单位主体责任,促进贮存处置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开展大宗固废治理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磷石膏、煤矸石、粉煤灰、赤泥、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在建材生产、回填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规模化利用。八是创新开展“无废细胞”“无废集团”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选树部分“无废细胞”“无废集团”典型,积极引导建设无废机关、无废医院、无废学校、无废社区、无废乡村、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选取3个左右的“无废集团”试点,推动以集团化企业为整体的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化、资源化利用充分化、最终处置规范化,通过示范企业的绿色转型,以点带面引领整个行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我们还计划以无废学校为重点,联合省教育厅印发推动全省各大中小学校创建无废学校的通知,从学生教育抓起,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根植教育系统,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影响和提升千家万户的“无废”生活理念。九是住建厅将根据委员建议,结合住建厅职责分工,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加快补齐污泥处置设施短板,持续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力配合好我省“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2024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66309376  15516913633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
征集打着环保幌子搞
一刀切问题线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