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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4-05-22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3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6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38号建议的答复

魏志峰、刘百宽、张伟中、陈玮、楼伟杰、刘素平代表:

  您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禁限塑”推广与生物基产业发展双轮驱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制定及实施情况

  (一)积极推进禁塑立法。2023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要求,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如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快递包装等,对禁限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省政府印发实施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将11个品类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禁限管理,为河南省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不断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措施。2020年以来,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禁限管理实施范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我省禁限塑政策措施以及支持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相关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分品种分阶段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着力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大力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大幅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和环境泄漏量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三)扎实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小组,赴18个省辖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对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各地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逐项核查各地工作措施细化实化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切实压实塑料污染治理属地监管责任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地方立法。在《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中,拟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纳入到条例新增条款,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和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扎实开展塑料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同生态环境部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严厉打击塑料污染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支持服务重点项目“三个一批”建设。加大联审联批力度,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指导帮扶、环评督办、跟踪服务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基产业等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能快则快,应批尽批。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们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 1863716588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濮阳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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