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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4-05-0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4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1号建议的答复

闫子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与维护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衔接,结合我省省情,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的治理路径,2023年底,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1.7%,超额完成年度任务(39%),位居中部省份前列,“低成本、易管护、可持续、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淮阳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广。昔日农村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一是完善制度体系。2019年颁布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全面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相继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标准、政策等逐步完善,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初步建立。二是突出治理重点。根据我省村庄特征以及环境保护需要,确定重点治理区域,以点带面、梯次推进,优先推进乡镇政府驻地、黄河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788个乡镇政府驻地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4050个行政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洛阳、郑州、济源示范区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0%以上,黄河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43%以上。三是分区分类施策。持续修订完善《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梳理总结了符合我省农情村情特点的纳管处理、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综合治理等5类17种主要模式,筛选汇编了相关具体案例,针对不同特点的区域和村庄,提供“菜单式”解决方案,对地方盲目照搬城市模式建设“大管网”“大设施”的行为进行纠偏。鼓励各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积极推广应用资源化利用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机制保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要内容,利用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各地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平台强力推进。健全省级统筹、市级推动、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化政银合作,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省水投集团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指导帮扶各地利用好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等融资工具,不断拓宽地方融资渠道。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薄弱,存在整体覆盖率不高、治理难度较大、投入资金不足、运行维护难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经认真调查研究,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行动,全面摸清乡镇政府驻地各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所在位置、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处理模式、处理工艺、处理规模、收水情况、设施运行情况等,重点查找存在问题和短板,制定整改计划,做到“一站一策”。持续做好集中式农村未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精准识别设施未正常运行原因,对有改造价值设施加快整治提升,对无改造价值设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或根据实际需要移至其他区域利用。

  二是实施老旧设施改造。针对部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工艺不合理、设备老旧破损等问题,因地制宜采取扩建改造、调整工艺、修缮(更换)设备等措施,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对于设计规模小于实际污水量的,要尽快扩建、增建设施,满足处理要求。对于处理能力大于实际污水量的设施,可以通过改造设施、调整工艺等方式达到与水量适配。对于出水不达标、处理单元过于复杂的,应及时改造处理工艺,调整运行参数。对于设施损坏、效率较低的,要及时维修保养,更新换代,尽量选用绿色节能、智能管理的设备,确保稳定运行,降低能耗成本。

  三是补齐管网收集短板。加大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力度,完善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收集管网,加强新建管网和存量管网、市政管网和小区管网的合理连接,确保管网畅通和高效运行。完善入户管网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暂未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设污水截留设施,防止生产生活垃圾、雨水、景观水等进入收集系统。加强管网日常管理,及时疏通管道,清理检查井内淤积杂物。

  四是提升专业化运维水平。鼓励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遴选专业化市场主体具体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逐步将不同时期、不同主体建设的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系统纳入统一运维范围。鼓励采取设计、施工和运维总承包模式。对于规模较大、分布较集中、工艺运行维护要求较高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整县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行维护单位。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统一运行维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手持移动端设备等技术开展智慧化运维。

  五是完善资金保障。督促指导县(市、区)建立地方为主、中央和省级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依法依规统筹整合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支出纳入县级政府预算。鼓励地市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环境整治等资金支持。指导各地利用好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等融资工作,积极探索推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群众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2024年4月29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申国彦

  联系电话:0371-66309522 1803718879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安阳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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