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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069 分类:
发布机构: 移动源污染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4-04-2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39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4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398号提案的答复

边继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我省汽车消费经济大循环》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差异化管理,坚决杜绝大气污染治理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刀切”现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包含汽车维修行业在内的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求,我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会同气象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坚持日分析、周研判、月讲评,精准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对可能发生的区域重污染天气,省政府或省辖市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适时发出预警并组织实施相应响应措施。期间根据预测预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启警响应级别。

  (二)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对全省涉气企业实施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按照不同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管控。全省1412家汽修企业中,77家企业被评定为绩效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实施自主减排。

  (三)帮扶培育标杆企业。采取“线上直播+线下观摩”的形式,先后组织8000余家有意愿申报A级、B级或者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培训,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绩效分级政策、行业标准、实践案例、治理途径等情况进行解读,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实施方案,推动企业实施“梯度达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完全采纳。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绿岛”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配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产业集群绿岛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规范,支持鼓励各地申请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汽修行业集中喷涂等绿岛项目,大力减少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二)配合制定汽车维修业发展规划。结合工作职责,配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规划,推动扩大集中喷涂中心覆盖范围,在覆盖范围内逐步取消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涂车间,达到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效果。

  (三)提升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等级。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优化绩效分级评级流程,实施绩效分级等级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绩效分级工作机制,推动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企业提升绩效分级等级。

  2024年4月29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移动源处张武佳

  联系电话:0371-663090681378367062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政府,濮阳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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