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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政协委员 姚杰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4-03-01 09:45打印页面

平顶山市政协委员 姚杰

  姚杰,男,1986年12月出生,汉族,河南省襄城人,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目前任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2015年获得河南省节能减排先进个人,2017年、2019年获得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19年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与公安联动执法办案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获得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河南省先进工作者。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获得九三学社平顶山市先进个人,2022年获得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2022年度“社情民意先进个人”。2022年12月当选平顶山市第十届政协委员。

  姚杰同志自2013年进入原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以来,坚持学习为先,注重实践提升,始终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环保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学习为先,全面提升。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日常工作的总方针、总依据、总要求。始终坚持业务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并重,以系统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环境统计、环境规划等业务政策措施,着重提升统筹谋划、改革创新、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能力,真正成为懂业务、明政策、善管理的生态环境行家里手。

  履职为本,信守使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求真务实、专心谋事、勇于任事、踏实干事,高质量完成了肩负的职责使命。守正创新,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多措并举推进二污普工作,圆满完成10年一次的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任务,详细掌握了全市各类污染源分布、特征、排污底数等,多措并举,深挖细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在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的同时,有效腾出环境容量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十四五”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着眼未来,科学擘画平顶山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结合,科学编制《平顶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擘画美好蓝图。

  精益求精,法治为先。建立健全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以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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