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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海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4-01-22 08:54打印页面

郑州海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常州市星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由于未收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废电路板(900-045-49)6吨,转移至常州市星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王瑞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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