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固转移函〔2024〕34号
关于河南贵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河南贵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由于未收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废铅蓄电池(900-052-31)2000.0吨,转移至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王瑞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4年1月15日
抄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