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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现将《河南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河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pdf
附件2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河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pdf
附件3 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河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pdf
附件4 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河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pdf
2023年12月29日
主办:水生态环境处 督办:水生态环境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