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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3年11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3-12-27 16:12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3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月排名情况

  2023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信阳、鹤壁。

  2023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开封、濮阳、焦作。

  (二)省辖市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济源、洛阳、三门峡。

  2023年1-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许昌、濮阳、商丘。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2023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许昌开发区、三门峡卢氏县、洛阳嵩县、信阳固始县、洛阳伊川县、新乡高新区、驻马店确山县、新乡红旗区、鹤壁淇滨区、三门峡义马市。

  2023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开封祥符区、新乡辉县市、新乡凤泉区、开封通许县、三门峡陕州区、平顶山舞钢市、商丘柘城县、濮阳濮阳县、平顶山卫东区、商丘虞城县。

  (二)县(市、区)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南阳卧龙区、新乡原阳县、漯河召陵区、三门峡灵宝市、三门峡卢氏县、南阳西峡县、平顶山鲁山县、郑州登封市、安阳林州市、洛阳栾川县。

  2023年1-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商丘虞城县、安阳汤阴县、濮阳清丰县、新乡卫辉市、驻马店新蔡县、商丘柘城县、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开发区、平顶山宝丰县、濮阳华龙区。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开封、濮阳、焦作。

  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开封祥符区、新乡辉县市、新乡凤泉区、开封通许县、三门峡陕州区、平顶山舞钢市、商丘柘城县、濮阳濮阳县、平顶山卫东区、商丘虞城县。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作为年底前核心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水质目标任务。

  一是做好水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各省辖市要强化水环境质量预警研判,做好枯水期特别是元旦期间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上下游地市特别是惠济河、徒骇河、洪河等跨省界河流所在地市,要密切关注上下游水质情况,及时互通水文、水质等信息,严防发生跨界污染事件,确保河流水环境安全。1-11月存在累计超标断面的周口、许昌、商丘和信阳四市,要坚持目标导向,标本兼治,力争完成水质考核目标任务。

  二是加快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20年至2023年共申请国家支持我省157个地表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项目开工率68.79%,完工率为22.93%,中央资金执行率为35.79%。各地要强化跟踪监管,采取调度管理、现场督办等措施,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提前谋划2024年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在持续推进2023年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举措的基础上,2024年要继续坚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结合本地水污染防治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前谋划2024年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年度水质目标考核任务。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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