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3年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月排名情况
2023年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三门峡、郑州。
2023年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许昌、商丘、周口。
(二)省辖市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济源、三门峡、洛阳。
2023年1-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商丘、许昌、焦作。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2023年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许昌魏都区、周口太康县、南阳唐河县、信阳浉河区、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濮阳县、洛阳栾川县、三门峡灵宝市、漯河召陵区、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3年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新乡新乡县、洛阳汝阳县、濮阳开发区、濮阳清丰县、许昌示范区、新乡经开区、商丘民权县、许昌禹州市、三门峡渑池县、驻马店西平县。
(二)县(市、区)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南阳卧龙区、新乡原阳县、漯河召陵区、平顶山鲁山县、郑州登封市、三门峡灵宝市、新乡平原示范区、南阳西峡县、南阳南召县、南阳鸭河工区。
2023年1-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商丘虞城县、濮阳清丰县、安阳汤阴县、濮阳开发区、新乡卫辉市、驻马店新蔡县、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乡辉县市、平顶山宝丰县、周口川汇区。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新乡新乡县、洛阳汝阳县、濮阳开发区(濮阳)、濮阳清丰县、许昌示范区、新乡经开区、商丘民权县、许昌禹州市、三门峡渑池县、驻马店西平县。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作为年底前核心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水质目标任务。
一是补短板找差距。对照《河南省2023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3〕5号)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开展自查,对进展滞后的工作要查明原因、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特别是1-10月存在累计超标断面的周口、许昌、商丘和信阳四市,一定要坚持目标导向,标本兼治,确保完成水质考核目标任务。
二是做好枯水期水生态防范。严格落实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研判、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水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部门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上下游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河流水文、水质、气象等信息,全面掌握河流生态安全状况,严防发生跨省界水污染事件。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