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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185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3-10-2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退回河南荣荣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18万吨硼硅特种家电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23〕6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退回河南荣荣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18万吨硼硅特种家电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河南荣荣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南荣荣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18万吨硼硅特种家电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该《报告表》存在“三线一单”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特征污染因子确定等方面分析不到位的问题,我厅决定暂缓审批并退回该《报告表》,待上述问题解决并修改完善后,再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若认为本意见侵犯你公司合法权益,可以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0月20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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