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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释演隆委员: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在此对您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全面绿色转型》的提案收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指导意见
我厅拟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层层压实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各级执法机构按照执法层级和执法事项依法行政,确保主体、程序、内容合法合规;理清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与司法机关等职能部门的联动联勤机制,通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帮扶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依托健全机构配置、夯实执法基础、提升业务能力等方式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二、关于加大生态环保的资金投入
(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一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财政厅下达资金28.9亿元,支持开展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业污染治理等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下达资金27.5亿元,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海绵城市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下达资金8亿元,用于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下达资金27.6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二是支持生态系统功能性持续提升。坚持生态优先,支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省财政厅下达资金27.7亿元,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河南建设,全方位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与“十三五”实施的南太行山水项目共同形成了省域内黄河流域左右岸共治的局面。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1.9亿元,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筹措资金32.4亿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三是支持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省财政厅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系统推进能源、交通、产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下达资金41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郑州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下达资金1.8亿元,支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和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下达资金10.8亿元,大力支持工业技改,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四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系统绿色发展转型。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20年以来,已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约200亿元,支持全省各地开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为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目前主要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指导加强项目储备。国家和我省逐步建立了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机制,明确了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的方向和流程,并多次开展培训,指导各地围绕国家和省布局的重大战略,聚焦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储备。截至2023年一季度,全省共储备生态环境资金项目460个,预计总投资约176.1亿元,申请资金83.5亿元。其次,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为解决生态环境投入不足的问题,生态环境部进行不断探索,提出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的试点举措,通过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开发”一体化的生态经济体系,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有效缓解了政府投入的压力。截至2023年一季度,全省共入库生态环境的导向模式项目9个,谋划总投资约329亿元,融资需求220亿元。
(二)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省财政厅成功争取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商丘、周口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开封海绵城市建设,周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4项生态环保领域国家试点,累计可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0亿元。
(三)积极用好政府投资基金。省财政厅强化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绿色低碳循环”类项目24个,投资金额38.85亿元。持续做大做强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2022年省财政拨付2亿元,启动基金二期工作,支持基金加快投资运作。通过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不断激发市场投资动力,合力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有效发挥债券效用。省财政厅在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基础上,持续优化政府债券投向,安排债券资金69.3亿元,支持开展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
三、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宣传
我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和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改进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新媒体宣传,引导公众广泛参与,例行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六五环境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制度和平台从无到有,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宣传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举措成效,宣传好生态环保铁军的精神风貌,持续推进新闻宣传,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创新开展社会宣传,传播生态价值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构建全民行动体系,不断改进新媒体宣传,弘扬网络正能量,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
四、关于优化防污治污处罚和监管力度
我厅始终坚持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的主基调,对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通过依法监管,激发企业内在治污动力,强化企业自觉守法意识,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 加大防污治污处罚力度。一是始终把治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的重中之重。组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开展了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砖瓦和炭素行业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10余项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880件,罚款金额27920.95万元。特别是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在线数据造假、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恶意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中,查办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刑事案件100起,到案嫌疑人221人,行政处罚金额366.7834万元;查处废矿物油、精馏残渣、农药废物、废酸、废铅酸电池等重点的行政违法案件15起,罚款约322.3万元;查处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数(不含超标)20起,罚款280.38万元。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成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调委员会,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协调联动。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60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5件,办理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24件。
2. 加大防污治污监管力度。一是深化无人机辅助执法。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积极使用无人机及挂载开展流域、矿山巡检,工业园区气体污染物热点高值排查,河流水质动态分析,夜间是否偷排检查等辅助执法工作。全省共使用无人机开展辅助执法飞行961架次,飞行时间近3万分钟。二是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不断探索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用电用能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27110次,实现尽量减少对企业打扰的同时,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建议,请您在以后工作中给予我厅更多的关注与支持。
2023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 李云霞
联系电话:0371-66309225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南阳市政府,南阳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