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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054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3-04-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3〕2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陈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新能源建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印发了《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工作方案》等,制定“1+10+8”政策体系。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制定《河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从生态保护源头控制、能源领域减污降碳、工业领域减污降碳、交通领域减污降碳、其他领域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10个方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在《河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新能源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天然气等新能源建设,进一步提高太阳能、风能发电占比。支持豫东等平价风电基地建设,集约高效开发风电基地。推动光伏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推进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厂区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19号),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的分配与登记、排放交易、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监督管理及罚则等相关规定。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设在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设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设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并明确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再新增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原有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将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正在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要求,正在建设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选择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目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发电企业减排意识不断提升,市场活跃度稳步提高,截至2023年4月19日,全国累计成交量达2.33亿吨,累计成交额达106.87亿元。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上,国家将逐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至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行业,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同时,还将逐步缩小免费配额基准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作用。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注重处理好4对关系。一是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而是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要坚持统筹谋划,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群众正常生活。二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既要增强全国一盘棋意识,加强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确保形成合力;又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研究确定各地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双碳”行动方案,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三是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既要立足当下,一步一个脚印解决具体问题,积小胜为大胜;又要放眼长远,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思想,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续发力。四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坚持两手发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建立健全“双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3年4月26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马 南

  联系电话:0371-66309850;13523415114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商丘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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