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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释法引导企业守法 真心诚心助力绿色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第42次企业服务日活动

来源:河南环境发布时间:2023-03-08 09:09打印页面

  3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第42次“企业服务日”活动,聚焦“普法释法引导企业守法,真心诚心助力绿色发展”主题,举办环境监测监控数据应用法律与政策解读活动专场,通过宣讲、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企业红线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实现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双赢。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哲主持并讲话。

  李哲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命脉,监测数据是否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机制,持续加大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李哲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支撑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支撑、引领、服务”的定位,加快建立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生态环境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严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要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创新研究,推动监测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排污单位要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环境监测机构要按照“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要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李哲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开展形式多、内容全、范围广的“执法普法释法”活动,“上门指导、普法宣传、开门纳谏、跟踪问效,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做到“苦口婆心勤普法,动真碰硬抓执法,协调联动促转型”,让企业熟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守法、避免违法;要深化“企业服务日”活动,坚持“倾听民意,服务基层,解决难题,推动发展”宗旨,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聚焦企业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发挥企业服务日窗口效应,把“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相关省直部门、科研院校联系,组织开展行业问题、区域问题专场,深入开展政策讲解、普法宣传、开门纳谏、绿色技术传播等活动,携手助企、共促发展,切实做到“企有所需、我有所为,企有所求、我有所应”。

  活动中,厅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对环境监测数据的概念、法律规定的环境监测监控违法行为和各方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以案释法”生动解读了违法行为的发生情形和案件的查处情况,希望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服务的运维单位和为企业提供手工监测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能够引以为戒,敢于担当,各负其责,守好我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的生命线。活动在线解答了全省相关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活动以线上直播方式开展,省生态环境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及分局设167个分会场。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杰,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主任郭丽君,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及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4819名企业代表以线上方式参加。

  视频回放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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