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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年报

来源:发布时间:2022-12-09 11:39打印页面

2021年河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年报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与上年相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级别由轻污染变为良。2021年省辖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为PM10。(按综合质量指数由小到大排序)信阳、驻马店2个城市空气质量级别仍为良,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8个城市空气质量级别由轻污染变为良,开封、焦作、漯河、新乡、济源、濮阳、安阳、鹤壁8个城市空气质量级别仍为轻污染。

  二、地表水质量

      河流   2021年,全省河流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优,黄河流域为良好,海河流域、淮河流域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与上年相比,2021年全省河流水质级别仍为轻度污染,但污染程度有所下降,长江流域水质由良好变为优,黄河流域水质由仍为良好,淮河流域、海河流域水质级别仍为轻度污染,但污染程度有所下降。

      205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监测断面204个,1个断面断流)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72.1%,Ⅳ类水质断面占比24.0%,Ⅴ类水质断面占比3.4%,劣Ⅴ类水质断面占比0.5%。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5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3.9个百分点。

  水库   2021年,全省水库水质级别为优,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水质级别和营养状态也均未发生变化。

       25个省考大、中型水库中,Ⅱ类水质水库占比56.0%;Ⅲ类水质水库占比40.0%;Ⅴ类水质水库占比4.0%。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0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4.0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4.0个百分点。

  三、城市地下水质量

  2021年,全省城市地下水质量为良好。漯河、许昌、南阳3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优良,鹤壁、三门峡、郑州、驻马店、平顶山、济源、焦作、周口、洛阳、安阳、新乡11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开封、商丘、濮阳、信阳4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较差。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由较好变为良好。漯河、南阳2个城市由良好变为优,安阳、济源2个城市由较差变为良好,其他14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均无变化。

  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1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浓度年均值评价水质级别为优。南阳、濮阳、平顶山、安阳、周口、郑州、鹤壁、三门峡、漯河、新乡、许昌、信阳1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驻马店、开封、洛阳、焦作、济源、商丘6个城市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安阳市水源地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其他16个城市水质级别保持不变,驻马店市水质级别由优变为良好。

       五、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2021年,全省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级别为二级,开封、周口、济源、濮阳、洛阳、焦作、安阳、信阳、漯河、平顶山、商丘、三门峡、许昌、鹤壁、新乡15个城市质量级别为二级,郑州、南阳、驻马店3个城市质量级别为三级。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级别未发生级别变化,仍为二级,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商丘、信阳、周口、济源13个城市级别仍为二级;鹤壁、许昌2个城市质量等级有所上升,由三级变为二级;郑州、驻马店2个城市级别仍为三级,南阳市有所下降,由二级变为三级。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2021年,全省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级别为一级。漯河、周口、商丘、鹤壁、济源、安阳、濮阳、洛阳、新乡、许昌、平顶山、南阳、三门峡、焦作、信阳、开封16个城市质量等级为一级,驻马店、郑州2个城市质量等级为二级。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级别未发生级别变化,仍为一级。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济源15个城市质量等级仍为一级;新乡市质量级别上升,由二级变为一级;郑州市城市质量等级仍为二级;驻马店市有所下降,由一级变为二级。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21年,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测点达标率分别为89.2%、68.6%。与上年相比,昼间、夜间测点达标率分别升高4.9、8.0个百分点。

       与上年相比,驻马店、平顶山2个城市功能区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升高较多,三门峡、郑州2个城市略有升高,开封、洛阳、焦作、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济源10个城市保持不变,濮阳市略有下降,安阳、鹤壁、新乡3个城市下降较多。

       与上年相比,许昌、三门峡、濮阳、商丘4个城市功能区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升高较多,郑州、洛阳、焦作、漯河、驻马店、平顶山6个城市略有升高,开封、鹤壁、南阳、信阳、周口5个城市保持不变,济源示范区略有下降,新乡、安阳2个城市下降较多。

  六、生态环境质量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62.8,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良”。以全省18个省辖市(示范区)为评价单元,其中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洛阳、信阳、济源、南阳、平顶山、驻马店、焦作、安阳、新乡、商丘、周口、漯河、郑州13个省辖市(示范区)等级为“良”;许昌、鹤壁、开封和濮阳4个省辖市等级为“一般”。未出现较差类和差等级。

  全省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优”和“良”的城市主要分布在豫西、豫南的山地丘陵区,等级为“一般”的城市主要分布在黄淮海平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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