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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泰隆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内乡县泰隆建材有限公司异地迁建日产7000吨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报告书》主要存在皮带廊道穿越太山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缺少工信部门关于项目的公告文件、30年石灰石资源储量暂无法保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性论证不足等方面的问题。据此,我厅决定暂缓审批并退回该《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并修改完善《报告书》后,再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厅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正式批复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请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若认为本意见侵犯你公司合法权益,可以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12月5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