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河南龙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收悉。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河南龙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待《报告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按照规定重新报我厅审批。
特此函复。
2022年11月29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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