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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79 分类:
发布机构: 移动源污染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2-08-0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1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14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1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马相杰等代表:

  您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货运车辆统一禁限行政策的建议》,我厅于2020年6月8日进行了回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最新进展补充答复如下:

  一、组织做好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

  为推动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及补贴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商务厅、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0〕26号),明确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补贴要求,截至目前,全省注销机动车累计完成217872辆,拆解54959辆,发放补贴7.6亿元。

  二、科学管控高排放柴油货车

  一是划定高排放柴油货车禁行区域。截至目前,18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均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要求,划定国三及以下高排放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发布禁行公告、设立禁行标识标牌,各地公安部门严格按照禁限行要求,对闯禁行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查处。

  二是优化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管控措施。印发《关于推广实施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制度加强高排放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50号),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制度,深化拓展“放管服”改革,有效解决货车进城难问题,加大高排放柴油车管控力度,强化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监管,降低重点区域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截至目前,郑州市、濮阳市等部分省辖市已建成投用。

  三是积极推动城市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积极申请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助力各省辖市开展市区公交车纯电化改造工作。截至目前,郑州市、安阳市等部分省辖市已实现市区公交车纯电动化。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油、路、车”污染治理,以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为导向,以高排放柴油货车为重点,切实解决移动源突出污染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2022年7月29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移动源污染监管处 薄丹丹 王利芳

  联系电话:(0371)66309148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洛阳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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