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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71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7-2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20638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13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20638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肖宏滨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行动”的建议,我厅于当年对您进行了回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最新情况补充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2019年以来,我厅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抓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有效管控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按照涉重金属六大重点行业排查和企业填报范围,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将排查出的341家企业全部纳入国家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管理系统。同时,落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审核,确保全口径企业和减排核算清单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公布清单信息完整、准确,并将清单主要信息在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按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对全省1031家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纳入整治清单的220家企业已于2020年年底完成整治任务。2021年,联合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印发《河南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已经销号的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成效开展“回头看”,持续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单,确定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做好整改。

  三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防治。以7个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4个省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和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洛阳栾川县、洛宁县、汝阳县、嵩县,南阳南召县、桐柏县,三门峡灵宝市、卢氏县等地为重点,通过制定防控规划、落实防控任务、实施排放限值等措施,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污染防治,2020年底,我省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2.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少12%的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含重金属污染物安全处理处置。以含重金属(氰化物)尾矿废渣、河道污染底泥为重点,持续推进含重金属污染物安全处理处置,在文峪河、枣香河、宏农涧河、阳平河、蟒河等重点河流开展河道底泥治理。目前,蟒河、文峪河、枣香河、宏农涧河河道底泥整治项目均已完成;阳平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正在组织收尾工作。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后续我省将持续完善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分类管理,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理,探索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力争2025年,全省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年下降7%。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2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曹琼辉

  联系电话:0371-66309109;15003834081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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