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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16 分类:
发布机构: 科技标准处 发文日期: 2022-06-0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342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8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342号提案的答复

李小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鹤壁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鹤壁市成功入选中央网信办等国家八部委联合开展的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环境治理),作为全国唯一入选的省辖市,鹤壁市肩负着创新智能社会环境治理河南模式,贡献鹤壁经验,打造智能社会环境治理的全国示范样板的重大使命。为深入开展好智能社会实验工作,按照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全力推动鹤壁市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与鹤壁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规划管理,建立合理的运行约束机制,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促进信息开发,资源共享,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厅与鹤壁市政府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构建生态环境信息总体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应用支撑标准、数据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管理标准等体系,避免重复开发,信息壁垒和多向管理。

  二是推进智慧监管。整合数据资源,结合我厅已建、拟建的生态环境管理平台,指导鹤壁市完善智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建设,力争建成统一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实施政府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层级间的污染源信息共享,开展环境管理大数据分析,动态掌握企业环境治理状况,形成智能化、个性化的环境管理策略及治理方案。助力精准决策,注重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等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提升企业公共服务能力,完善监管企业档案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提供科技支撑,实现生态环境数据的汇总统计、关联分析、事件溯源、风险研判、影响评估、辅助决策等功能,逐步推动环境监管由“人防”到“技防”转变,为精准治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任务,指导鹤壁市做好项目谋划,充实项目储备,争取更多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支持。指导鹤壁市探索开展环保管家、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站点、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等工作,指导推广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

  四是做好人才培养。我厅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等活动,指导鹤壁市开展专家培训、专题辅导、业务交流等活动,努力培养造就一批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支持鹤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牵线科研院所、知名高校、科技企业等在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建议鹤壁市政府以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建设为契机,抓好生态环境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及网络安全培训工作,大力普及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知识和技术,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支撑能力。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建议,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在以后工作中给予我厅更多关注与支持。

  2022年6月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 赵亮亮

  联系电话:0371-66309308;1513892201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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