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00万平方光伏轻质基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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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00万平方光伏轻质基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年生产镀膜钢化太阳能玻璃4800万平方,主体工程由原料系统、玻璃熔窑、联合车间、深加工车间、碎玻璃系统、余热发电站、光伏发电等组成,建设1座900吨/天超白太阳能光伏玻璃熔窑、5条压延生产线、2条钢化镀膜生产线、2条打孔丝印生产线。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窑废气采用“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工艺”处理;原料车间、联合车间及碎玻璃系统各工艺粉尘产尘点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由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镀膜及丝网印刷等有机废气设置密闭操作间,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送“沸石转轮+蓄热式热力燃烧(RTO)装置”处理;各无组织产尘点采取封闭收尘措施,原料及除尘灰采用封闭皮带廊输送,脱硫灰采用气力输送至密闭脱硫灰仓,原料均化库和碎玻璃堆棚等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混凝+二级沉淀+气浮”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