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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2-01-2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时段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22〕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时段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各辐射工作单位: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的措施要求,进一步排查消除核与辐射安全隐患,现就加强春节、冬奥会、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备赛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北京冬奥会作为我国重要历史节点重大标志性活动的重要意义。核与辐射安全高度敏感,极易引发舆情,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核与辐射安全是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的内在要求,要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方案预案,落实各项措施,筑牢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底线,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二、细化工作措施,做好辐射应急准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重点时段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方案,抓紧制修订本地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运维管理,切实保障应急设备、应急车辆等随时完备可用;省辐射安全技术中心要加强国控、省控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做好应急监测设备的维保,确保仪器设备在低温环境正常可用;各单位要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备勤支援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装备部署等工作,全方位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准备。

  三、突出监管重点,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前期开展的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和以往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突出监管重点,在重点时段加强对辐射工作单位的日常巡查,重点聚焦高风险源和高风险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可控;指导督促辐射工作单位严守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控和涉核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帮扶督促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四、狠抓源头防范,严防辐射安全事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辐射工作单位做好自查,严格监管射线装置使用及放射源使用、贮存和运输等活动;提前指导辐射工作单位合理调整或压减风险活动,避免在重点时段开展放射源倒装、运输、野外探伤等活动;各辐射工作单位在重点时段原则上停止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活动,已转移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妥善保管,加强暂存场所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放射性同位素进入京冀地区开展探伤或测井作业。

  五、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加强辐射应急值守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辐射应急准备,保障信息畅通;各辐射工作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放射源使用场所、暂存库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要明确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带班领导和联系人(见附件),在重点时段统计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安全信息、涉核舆情及群体性事件等情况,并于每日15时前通报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史剑锋

  电 话:0371-66309126;18838255995

  附件 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带班领导和联系人.docx

  2022年1月17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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