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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259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1-12-3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电镀、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原则(修订)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21〕8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电镀、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原则(修订)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镀、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我厅组织修订了电镀、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如有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 河南省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原则(修订).pdf

  附件2 河南省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原则(修订).pdf

  2021年12月30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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