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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公开版)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2-28 10:59打印页面

  为确保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涉及生态环境系统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根据《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豫文〔2021〕250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整改原则

  坚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突出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协助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针对督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要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关键,对标整改要求,细化整改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整改计划,逐条抓好落实,确保问题不遗不漏、标准清晰明确、措施严格到位、结果高质高效。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聚焦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效,深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完善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的工作机制,认真分析易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整改目标

  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对我厅牵头负责的9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完成整改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对标对表、挂单列账、稳步推进,在省定整改时限前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督察反馈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研究。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黄河滩区生态系统稳定。积极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制定河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开展碳排放数据核查和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钢铁、焦化、水泥、火电、有色冶炼、炼化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完成全覆盖审核,上收涉“两高”行业的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批权限、“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加快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减少无组织排放。开展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2019年后新建的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2021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7%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2%以上。

  (四)着力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和提质改造,实时掌握建设进展,确保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范运行,进一步满足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按要求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完善长效机制。要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所涉及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单位要有目标、有措施、有时限、有责任,建立“四张清单”,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措施有力落实、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整改过程中,既要就事论事解决好具体问题,又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全面查找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三)紧盯典型案例,严肃责任追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清单问题为重点,加强现场核查,定期调度通报,严格日常监管,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抓好整改落实、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以钉钉子精神盯着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宣传联动机制,通过各类媒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问责情况,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附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pdf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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