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格威特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2021年11月30日报送的辉县市洪洲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收悉,经审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的位置与高程不符合河道主管部门防洪要求,属于《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情形第五项规定的情形,经研究,不予同意该入河排污口设置。
2021年12月14日
主办:水生态环境处 督办:水生态环境处
抄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