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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240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11-2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0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18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0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10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南阳、济源、洛阳。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商丘、濮阳、新乡。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9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焦作、漯河、鹤壁。

  与9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洛阳、信阳、濮阳。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信阳浉河区、许昌长葛市、鹤壁淇滨区、南阳卧龙区、洛阳嵩县、许昌开发区、信阳商城县、南阳南召县、许昌鄢陵县、南阳宛城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濮阳台前县、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开发区、焦作沁阳市、濮阳范县、新乡新乡县、新乡牧野区、鹤壁浚县、新乡卫滨区、濮阳华龙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9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许昌长葛市、郑州中牟县、南阳卧龙区、新乡凤泉区、鹤壁山城区、新乡辉县市、新乡高新区、平顶山叶县、新乡原阳县、漯河舞阳县。

  与9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洛阳栾川县、开封通许县、新乡新乡县、平顶山宝丰县、洛阳新安县、焦作温县、濮阳开发区、新乡平原示范区、洛阳汝阳县、焦作沁阳市。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濮阳市以及濮阳台前县、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开发区、焦作沁阳市、濮阳范县、新乡新乡县、新乡牧野区、新乡卫滨区、濮阳华龙区9县(市、区)。

  四、其他情况

  由于三门峡卢氏出现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现象,因此三门峡市、卢氏县不参与排名。同时由于今年7、8、9三个月我省受水灾影响,未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因此,本月排名不考虑连续两个月以上需通报城市情况。

  2021年11月26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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