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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229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1-11-1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17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地,现发布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请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docx

  2021年11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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