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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11日拟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新增铱-192后装治疗机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1-10-11 15:58打印页面


关于2021年10月11日拟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新增铱-192后装治疗机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8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新增铱-192后装治疗机应用项目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医院10号楼负1层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河南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种类和范围原许可的种类和范围增加使用Ⅲ类放射源。

2、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三门峡市中心医院院内10号楼负一层后装治疗室。拟新增使用1台铱-192后装治疗机,最大装源活度3.70E+11Bq,属于Ⅲ类放射源,本次申请许可两枚铱-192放射源,交替使用,每次购置1枚新源,同时由供源方将1枚废源回收,废源不在使用地点暂存。

3、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三)

(二)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按要求划分了“控制区”核“监督区”,设置了专用的通风管道,设计了放射源安全联锁装置和剂量报警装置,设计了紧急停机、回源装置,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废旧放射源统一交生产厂家回收,不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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