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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会议 学习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来源:河南环境发布时间:2021-10-09 08:14打印页面

  9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仲田主持召开2021年度第30次厅党组会议,听取《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情况汇报,集体学习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称《条例》)重点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为我省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对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我省制定颁布《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使我们可以在法治轨道上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一要深刻学习领会。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制定《条例》的培训方案,组织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学深、学精、学细,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把握重点内容,全面提高依法治理大气污染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持续宣传引导。要制定《条例》的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全方位解读,持续加强《条例》的宣传;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成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条文案例相结合等方式,既在监管对象中广泛宣传,使他们明晰法律边界,自觉履行好治污责任,又在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中广泛宣传,使他们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要广泛发动各地进行宣传,利用电视台滚动播出、群发短信、标语横幅等形式,提升全民知晓率,把各地学习、宣传、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三要协同推进实施。《条例》在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同时,也明确了其他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要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条例》实施,不断提高《条例》实施后的法律效果、实践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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