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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8-24 14:47打印页面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0年11月13日至28日,省委第十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厅开展了2020年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并形成了督察反馈意见。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根据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逐项整改、狠抓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抓好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为契机,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进行深刻剖析,主动认领问题,立即开展整改,提高标准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制定有力措施,补齐薄弱环节,切实堵塞漏洞,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厅长办公会等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要求厅相关处室、单位紧紧围绕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提出的涉及我厅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提出整改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对任务重、难度大的整改工作专题研究,紧紧抓住整改机遇,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倒排工期、挂单列账,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形成“可检查、可量化”的整改成果。

  (三)明确整改目标。对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提出的涉及我厅需要整改问题和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在半年内完成整改;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限期整改,稳步推进,最迟不能超出省定整改时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续发力推进,完善长效机制,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生态环境质量仍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我厅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大幅下降,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2020年,我省多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3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9年分别下降13.5%、11.9%,较2015年分别下降34.6%和32.5%。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45天,占比达66.9%,是2015年以来最好的一年,同比2019年增加52天,提高14个百分点;较2015年增加42天,提高11.5个百分点。污染天数占比大幅度下降。全年重度污染的天数有12天,同比减少9天;严重污染的天数有1天,同比减少1天,较201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16天。夏季攻坚成效显著,6月至9月全省优良天数为91天,同比增加30天,全省16个市及济源示范区完成了国家夏季预期目标任务;5月至9月PM2.5浓度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连续5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成效突出,2020年10月至12月,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累计68天,较2019年同期减少39天,较2018年同期减少117天,重污染天数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2. 关于“部分河流断面不能稳定达标” 问题整改情况。金堤河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一口排放;优化产业升级,严格项目准入,淘汰重污染高排放企业,取缔关闭涉水散乱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管理,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二是有效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联合农业农村、住建、城管部门严控农药化肥使用,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连年零增长;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规模上养殖场治污设施全配套;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三是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范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台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流域内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蟒河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一口一策”“有口必治”的原则,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同时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了雨污管网排查,对管网交叉、混流情况进行整改。二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督促济源示范区加快畜禽养殖粪污处置中心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运,同时强化养殖场区现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偷排入河违法行为。三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济源示范区平原区域新增的60千米污水主管网、110个接入市政管网及49个自建终端处理村(居)的支管网建设,力争年底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

  阳平河、弘农涧河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阳平河、弘农涧河等河流底泥污染属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整治任务,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阳平河含重金属矿渣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该项目2019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完工,完成治理阳平河河道长度为18.43千米,共无害化处理处置含重金属底泥和废渣25.51万立方米。2021年1-6月份,阳平河张村桥断面水质均达标。二是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对弘农涧河约45.5公里长的河道进行治理,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截留与导流、底泥挖运、底泥无害化处理、废渣无害化处理、废渣和底泥安全处置以及生态恢复。项目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完工。二期工程对弘农涧河约18.91公里长的河道进行治理,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截留与导流、底泥挖运、底泥无害化处理、废渣无害化处理、废渣和底泥安全处置以及生态恢复。项目2019年6月开工,2020年6月完工。2021年1-6月份,弘农涧河坡头桥和窄口长桥2断面水质均达标。

  3. 关于“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薄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指导各地充分运用好“三农”重点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等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努力破解资金瓶颈。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农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鼓励各地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增添美丽村庄的“生态颜值”。二是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技术模式。指导各地认真研究、因村施策,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经济有效的治理路子,杜绝简单照搬城市盲目上集中处理设施,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同时,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路径,除了常住人口集聚的中心村或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其他村庄原则上不建议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三是强化污水设施运维管理。利用好市场的专业化力量和村级组织力量,探索经济、长效、管用的运维模式。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和运维服务向村庄延伸,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城乡一体运维模式。2021年底前,要求各地对现有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排查,对不能正常运行的,逐一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改造提升,逐步解决建而不用的问题。

  (二)关于“企业环境问题依然多发”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推行排污单位“一证式”、“一体化”执法监管,实施违法通报和曝光制度,严惩环境违法;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大力推进企业自觉履责、自我管理,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针对督察发现的部分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不实问题,周口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求沈丘县白集诚信建材公司立行立改;南阳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南阳市镇平县宏园门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开封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开封市尉氏县华阳橡胶厂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 关于“个别企业超标排污” 问题整改情况。积极推进全省废水、废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做到能装尽装、能联尽联,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000余家排污单位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积极发挥自动监控千里眼作用,将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纳入重点监管,根据自动监控数据每日编发全省污染源超标预警报告,为及时制止超标排污行为和环境执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提高了排污单位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3. 关于“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治理任务落实。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钢铁行业、水泥行业、工业炉窑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全年完成 508台锅炉综合治理任务、8个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提标治理任务,分别完成钢铁企业153个有组织和156个无组织、水泥企业317个有组织和383个无组织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序。二是完善污染治理保障措施。制定发布河南省《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指南》等多项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标准。新标准的实施,能够促进新的生产技术、治理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全省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提高区域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测算,通过强制性标准实施,我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年分别减排约2.7万吨、4.9万吨、5.2万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减排约5800吨。同时,借鉴外省经验,经报请省政府批准后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推动钢铁、水泥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利用经济政策推动污染减排工作,作用明显。

  4. 关于“散乱污”整治不够彻底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督察发现的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重视不够、排查不彻底问题,在全省建立“省级考核、市级督查、县乡整治、乡级排查、网格监管”的责任机制,有效遏制、打击散乱污“死灰复燃”苗头。此外,正编制印发《河南省散乱污综合整治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各地散乱污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还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联防联控。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要求,我厅于2018年扩充完善了河南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功能,增加了污染溯源和扩散模拟系统、管控情景模拟功能、动态污染源清单管理系统、重污染应急管理支持系统、预报会商系统等,极大提升了预报能力及重污染天气分析能力。实现了72小时省级区域空气质量预报,每天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未来16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和未来10—30天变化趋势分析,15天中期AQI和PM2.5预报,15天—40天数值模式预报。预警前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应急应对会商会,预警期间每日加密预报和提醒污染区域,为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和联防联控提供了有力支撑。

  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求,修订完善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污染物排放限值》等配套规定,指导各地以污染源排放清单为基础,逐个排查区域内污染源,摸清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区域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绩效分类管理,夯实应急减排清单。2020年,全省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52380家,其中认定A级企业51家、B级企业41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530家。

  完善智能化监管手段。建立健全了研判、预警、监控、督查、问责等有效管控机制,预警期间每日会商研判发布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有关要求,通过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和环保电力省级监管平台,每日跟踪调度全省工业企业用电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实施全地域、全时段、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预警期间停限产企业应停尽停,应限尽限,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8年以来,我省在减少重污染天数和控制污染峰值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关于“黄河流域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存在面源污染等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在黄河流域选择部分试点县,为全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与绩效评估工作探索经验和方法。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指导工作,加强省级层面的统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坚持源头控制与过程防治相结合,认真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2. 关于“尾矿库相对较多” 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5月,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相关省辖市编制尾矿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做到排查防控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排查出的问题有清单、有整改。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尾矿库污染治理责任,确保尾矿库污染防治监管到位。全面开展排查,重点排查黄河流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采集更新尾矿库基础数据,进一步健全完善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机制。

  全省采取拉网式排查,逐库进行现场踏勘,确保把辖区内尾矿库数量、分布、环境风险隐患摸排清楚,严防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通过排查采集尾矿库信息,建立“一库一档”档案和尾矿库台账,督促黄河流域尾矿库企业和当地政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截至2021年7月底,黄河流域共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尾矿库数量22座,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督促黄河流域各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预案培训,不断完善环境应急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环境应急响应处置能力,确保有效应对汛期环境突发事件。同时,要求企业严格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企业定期对应急装备物资进行维护、保养、更新,确保应急队伍具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破除“松口气”、“一阵风”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深化督察整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改彻底、改到位。

  (二)持续深入整改。按照要求,紧盯查找出的问题,有序、深入、持久推进整改,确保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需要持续整改的内容,继续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限期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内容,抓好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通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扎实推进。

  (三)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抓住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防范风险。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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