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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08月03日拟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1-08-03 16:10打印页面


关于2021年08月03日拟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21年08月03日-2021年08月10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应用项目

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吉祥路交叉口(新院区)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州新知力科技有限公司

①拟在新院区医技楼(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四层建设3间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以下简称DSA)机房,拟购3台DSA进行介入诊疗;

②拟在新院区住院楼负一层放疗中心建设1间后装治疗机机房,拟购1台后装机(使用铱-192放射源)进行放射治疗。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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