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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46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7-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6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12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6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6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洛阳、信阳。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鹤壁、商丘、焦作。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5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洛阳、南阳、信阳。

  与5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濮阳、郑州、新乡。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卫滨区、信阳罗山县、新乡原阳县、驻马店确山县、洛阳栾川县、信阳浉河区、三门峡卢氏县、新乡封丘县、新乡凤泉区、洛阳孟津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平顶山汝州市、洛阳吉利区、周口川汇区、驻马店新蔡县、郑州新郑市、郑州荥阳市、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乡牧野区、周口太康县、周口扶沟县。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5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新乡获嘉县、平顶山卫东区、信阳罗山县、新乡凤泉区、新乡卫滨区、三门峡陕州区、驻马店泌阳县、开封尉氏县、洛阳吉利区、商丘宁陵县。

  与5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洛阳汝阳县、鹤壁淇滨区、周口川汇区、新乡长垣县、濮阳南乐县、郑州新郑市、平顶山汝州市、新乡牧野区、新乡延津县、郑州荥阳市。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焦作市进行警示;对连续两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鹤壁市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平顶山汝州市、周口川汇区、驻马店新蔡县、郑州新郑市、郑州荥阳市、周口扶沟县等6县(市、区)。

  对连续两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分别为: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太康县等2县(市、区)。

  2021年7月26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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