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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45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7-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5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12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5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5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济源、信阳。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鹤壁、焦作、商丘。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4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开封、平顶山、安阳。

  与4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商丘、许昌、周口。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延津县、鹤壁淇滨区、新乡封丘县、信阳浉河区、洛阳汝阳县、驻马店确山县、许昌示范区、南阳鸭河工区、新乡原阳县、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平顶山卫东区、商丘虞城县、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乡红旗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太康县、周口扶沟县、周口淮阳县、新乡高新区、洛阳吉利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4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新乡延津县、平顶山宝丰县、平顶山汝州市、濮阳濮阳县、焦作武陟县、开封祥符区、安阳汤阴县、洛阳洛宁县、洛阳吉利区、周口扶沟县。

  与4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鲁山县、周口太康县、许昌鄢陵县、新乡高新区、许昌东城区、南阳卧龙区、新乡新乡县、新乡原阳县、新乡获嘉县。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进行警示,为鹤壁市。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商丘虞城县、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太康县、周口淮阳县、新乡高新区5县(市、区)。

  对连续两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新乡红旗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对连续三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进行约谈,约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1年7月26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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