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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1-07-08 08:34打印页面

豫固转移函〔2021168

 

关于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安丘市恒山锌业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询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生产中产生的热镀锌废助镀熔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336-103-23)30吨转移至安丘市恒山锌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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