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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32 分类:
发布机构: 南水北调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6-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38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11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388号提案答复的函

华道梅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实施农饮水提质改造服务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结合省生态环境厅职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也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来抓。先后依法划定了乡镇级及“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等,巩固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以对人民饮用水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持续做好农村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卫战。

  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作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制定攻坚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深入打好饮用水水源保卫战,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是加快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标识标志和宣传牌的设置,开展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治到位,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专网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动态监管,更新完善水源地专网信息,及时掌握水源地环境状况,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四是持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坚持每季度对全省1382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做到能测尽测,坚持每季度进行水质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是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水源地选址、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与水利部门沟通,力争做到水源地选址科学、合理。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按照水源地“一张图”的要求,积极推进水源地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水源地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六是持续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公开。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进行监督。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欢迎您继续对我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南水北调生态环境处 李华召

  联系电话:(0371)66309257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南阳市政府、南阳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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