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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15 分类: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21-06-1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有关成员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21〕4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有关成员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省厅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案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仲田

  副主任:杨继成 焦 飞 许 兵

  委 员:党 鑫 张林玉 李 莉 周 峰 刘书强

  韩晓晗 周乐广 赵 杰 于 莉 张 帆

  李国敏 海付恒 陈 勇 郭春霞 刘建光

  案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法规处,厅直属执法机构,案件主办人、协办人,公职律师,聘用律师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李国敏

  办公室成员:王玉香 毛瑞霞 魏长春 王凤远

  罗 刚 曹建广 董小全 赵亮亮

  杨先锋 周 莹 董文军 王 克

  刘 璐 王全伟

  2021年6月12日

主办: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督办: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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