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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5-2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4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6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4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4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济源、信阳。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鹤壁、商丘、焦作。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3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安阳、濮阳、新乡。

  与3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南阳、三门峡、焦作。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原阳县、驻马店确山县、南阳鸭河工区、鹤壁淇滨区、新乡平原示范区、新乡新乡县、信阳浉河区、许昌长葛市、平顶山鲁山县、三门峡卢氏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红旗区、开封尉氏县、平顶山舞钢市、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丘柘城县、平顶山汝州市、平顶山宝丰县、周口扶沟县、焦作武陟县、洛阳吉利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3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濮阳清丰县、濮阳华龙区、新乡原阳县、许昌长葛市、信阳潢川县、周口川汇区、新乡牧野区、许昌东城区、安阳滑县、新乡卫辉市。

  与3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信阳息县、周口淮阳县、南阳内乡县、许昌开发区、新乡卫滨区、驻马店遂平县、新乡经开区、新乡凤泉区、平顶山宝丰县、焦作武陟县。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进行警示,为焦作市。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新乡红旗区、平顶山宝丰县、焦作武陟县3县(市、区)。

  对连续两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2021年5月25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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