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19日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表面处理生态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表面处理生态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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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表面处理生态园区项目 | 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内 | 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为扩建,在现有50条电镀线基础上,新增51条全自动表面处理生产线(15条镀金线、10条镀银线、15条镀铜锌锡线、10条阳极氧化线和1条镀镉线)及污水处理站一座,扩建完成后,全厂共计拥有101条表面处理生产线,涉及镀锌、镀铬、镀镍、镀金、镀银、镀铜锌锡、阳极氧化和镀镉线等8个类型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总6529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17%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电镀线废气主要为氯化氢、氰化氢、硫酸雾等,经顶抽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2级4层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然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经15m高(内径0.4m)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烘干废气经风机引入湿式除尘设施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各生产线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先后经过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及外排生产废水保障系统,通过电化学+混凝反应+砂滤及A/O生化+树脂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至虞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成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存放,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