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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78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1-05-25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982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1〕6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982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河南省委会:

  贵委“关于加快我省黄河流域涉重行业产业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尤其将黄河流域涉重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力推进。“十三五”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采取措施,强力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排查整治。我厅陆续制定并印发《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河南省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河南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2020年度工作方案》,采取定期调度、督导核查等措施,对黄河流域作重点关注和推进。建立全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对排查清单、整治清单及整治完成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建立“一企一档”,逐一核查,对账销号,整治任务完成率100%。针对黄河流域涉铊污染,我厅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河流涉铊污染专项整治,对黄河流域三门峡市灵宝市6家重点企业实施重金属铊达标排放治理。累计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加强生产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下半年以来,黄河流域三门峡灵宝市主要河流重金属因子持续稳定达标。

  (二)总量控制,有序推进重金属减排。研究河南省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实施新上项目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减排数据库,强化数据审核,并与国家对接,我省重金属削减量为12.57%,完成“十三五”期间减排12%的目标任务。

  (三)突出重点,治理流域河道底泥。制定了《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完成了有色、毛皮制革等涉重行业污染排放情况核查评估及超标整改工作。同时,将河道底泥治理列为重点督导项目,组织各地编制完成了污染河段含重金属底泥综合整治方案,积极开展含重金属(氰化物)尾矿废渣、河道污染底泥等勘测、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工作,强力推进黄河流域文峪河、枣香河、宏农涧河、阳平河、蟒河等5条支流河道底泥治理,共申请中央财政补贴15691.8万元,推动项目治理。

  (四)狠抓源头,严格控制标准制定。我厅组织开展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工作,制定印发《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的出台从严控制了重金属的源头排放,促进了流域、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

  (五)绿色发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初,我厅统一发布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清洁生产审核主体责任,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我厅联合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豫环文〔2018〕217号),对未按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实行联合惩戒,有效促进了企业特别是黄河流域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防范化解风险,不断推进尾矿库排查整治

  (一)压实责任,统筹安排部署。2020年4月,我省根据国家要求,全面部署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0〕29号),明确要求相关省辖市编制尾矿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做到排查防控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排查出的问题有清单、有整改。黄河流域各市通过制定排查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尾矿库污染治理责任,确保尾矿库污染防治监管到位。

  (二)狠抓落实,认真排查整治。全省采取拉网式排查,一座库一座库地进行现场踏勘,确保把辖区内尾矿库数量、分布、环境风险隐患摸排清楚,严防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通过排查采集尾矿库信息,建立“一库一档”档案和尾矿库台账,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尾矿库,特别是位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的尾矿库,要求开展重点排查整治,督促尾矿库企业和当地政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了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截至去年底,黄河流域共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尾矿库数量100座,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统筹谋划,编制应急预案。督促黄河流域9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预案培训,不断完善环境应急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环境应急响应处置能力,确保有效应对汛期环境突发事件。同时,要求企业严格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企业定期对应急装备物资进行维护、保养、更新,确保应急队伍具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建立新兴和传统“并重”机制、聚焦“源头”重点防控、依靠科技示范引领、清查“旧账”对尾矿库进行专项综合整治等建议,均能够对重金属污染防治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重金属管控力度。将新建涉重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措施落实到位,实施减量替代,待国家出台重金属新政策后,制定河南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控要求,做好“源头”重点防控。

  (二)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组织做好《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以标准为引领,促进产业升级。

  (三)创新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制定《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试点,探索创新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和快速清洁生产审核方法,提升“全生命周期”的清洁生产水平。

  (四)强化尾矿库环境监管。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汛期尾矿库排查整治,“一库一策”开展综合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委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1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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