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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77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1-05-25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94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1〕5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94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河南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协同处置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注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截至2020年底,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30家,集中处置能力为403吨/日。新冠肺炎病毒爆发期间,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牺牲春节假期,加班加点,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力度,做到了“日产日结”,守住了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生态环境系统依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工作

  2020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69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后,我省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制定工作推进方案。针对我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布局不均衡、处置设备老化和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实施《河南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推进方案》(豫发改环资〔2020〕507号),细化工作措施,压实目标责任,加快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二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工作。三是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指导各地有关部门开展医疗废物产生量及集中处置设施运行情况摸底调查,优化当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谋划建设省级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备用中心,各项工作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各地谋划实施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项目32个,总投资643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834万元,32个项目中,地级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项目12个,县级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项目20个。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15吨/日,累计达到718吨/日,新增收集转运能力190吨/日,累计达到601.75吨/日,能够满足全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需求。

  我厅加强项目推动实施。一是坚持调度制度,建立台账,明确调度责任,督促各地按月完成中央投资项目调度任务,动态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二是加快推动项目进程。督促各市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0年11月底,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全部到位,32个项目中,已开工建设25个,开工率为78%,完成投资20996万元,完成率为32.63%;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4875万元,完成率为29%。同时,我省加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投入,我厅购买一台医疗废物应急专用车,以备应急;三是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建设。为提升我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物联网技术优势,我厅印发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规范(1.0版)》,在推行郑州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推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技术。截至目前,郑州、洛阳、平顶山、漯河、三门峡、济源、驻马店等市已基本完成了市级监管平台建设,极大提高了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贵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智能化信息管理水平,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力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期建成投产,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照管理规定和要求,督促相关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对于开工率低、施工进度慢的项目,督促查明问题原因,采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大督导通报力度。坚持调度机制,每月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切实压实市县责任,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实施。

  (三)加强项目运行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四)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填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强化信息系统应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厅将持续保持对医疗废物环境管理高度关注,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督促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加快推进。

  2021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 杨添晋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15981966002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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