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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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安阳市内黄县、安阳县、汤阴县、滑县、鹤壁市浚县、新乡市延津县、原阳县 | 河南省京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路线全长约144.374km,采用双向6车道路。总占地1339.436hm2,其中永久占地1270.9029hm2,临时占地68.533 hm2,总挖方量187.82万m3,总填方量2971.79万m3。
| 二、声环境。运营期对53个敏感点的43处设置隔声屏障(总长23270 m、高3m),对12处敏感点109户安装通风隔声窗(安装面积872m2),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4a类标准。 三、水环境。运营期服务区采用隔油+生活污水A/O生化处理+石英砂滤工艺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地方流域标准等标准。用于场区、沿线绿化带绿化、洒水降尘,不外排地表水体。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安阳市、鹤壁市和新乡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营运期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服务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汽车维修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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