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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50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4-25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3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3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3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3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南阳、济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开封、濮阳、鹤壁。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2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濮阳、洛阳、平顶山。

  与2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新乡、鹤壁、安阳。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乡卫滨区、驻马店确山县、洛阳汝阳县、信阳息县、洛阳孟津县、三门峡卢氏县、漯河召陵区、新乡封丘县、新乡经开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濮阳范县、安阳安阳县、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舞钢市、新乡卫辉市、周口扶沟县、周口川汇区、濮阳清丰县、洛阳吉利区、濮阳华龙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2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新乡延津县、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内乡县、新乡获嘉县、平顶山叶县、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乡经开区、洛阳吉利区、新乡新乡县、周口太康县。

  与2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许昌魏都区、许昌长葛市、新乡长垣县、信阳潢川县、洛阳新安县、平顶山舞钢市、新乡卫辉市、安阳滑县、濮阳清丰县、周口川汇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省辖市排名后3名,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鹤壁市,予以警示。

  对本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予以警示,分别为:安阳安阳县、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舞钢市、新乡卫辉市、周口扶沟县、周口川汇区、濮阳清丰县7县(市、区)。

  对连续两个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濮阳华龙区,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水质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前3名的省辖市予以表扬,2021年1-3月连续三个月全省排名前3名的省辖市为三门峡、南阳、济源。

  2021年4月2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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